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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大台南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勞健消息</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link>
    <description>為【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提供基本勞、健保權益保障，勞工皆可加入。</description>


        <item>
        <title>115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為29,500元</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8</link>
        <description>1.自115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第1級月投保薪資由28,590元修改為29,500元(每人每月由2,016元調整為2,080元)。&amp;nbsp;2.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因應勞動部公告每月最低工資自115年1月1日修正為29,500元，故自115年1月1日起第二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最低健保投保金額調整為29,500元(每人每月由887元調整為915元)</description>
        <pubDate>Fri, 09 Jan 2026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8</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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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11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為28,590元</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5</link>
        <description>1.自114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第1級月投保薪資由27,470元修改為28,590元(每人每月由1849元調整為2016元)。&amp;nbsp;2.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因應勞動部公告每月最低工資自114年1月1日修正為28,590元，故自114年1月1日起第二類被保險人適用之最低健保投保金額亦配合調整為28,590元(每人每月由852元調整為887元)。&amp;nbsp;&amp;nbsp;</description>
        <pubDate>Tue, 17 Dec 2024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5</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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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13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月投保薪資金額為27,470元</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3</link>
        <description>配合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7,470元，勞動部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2字第1120077361號令及112年10月16日勞動保3字第1120077391號令，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自113年1月1日第1級投保薪資調整為27,470元。為簡政便民並維護被保險人權益，投保單位112年12月份勞(就)保月投保薪資為26,4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不包含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被保險人)及職保月投保薪資為26,400元之所有被保險人，本局將自113年1月1日起，依新修正分級表規定，逕行調整渠等月投保薪資為27,470元，投保單位不須另行申報調整。113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已更新，歡迎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之「大家常用的服務/常用書表下載」項下參閱。亦可於「便民服務/簡易試算/勞保、就保、職保個人保險費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description>
        <pubDate>Mon, 11 Dec 2023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3</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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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勞工生活補貼方案</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2</link>
        <description>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一、補貼對象：	為協助因受疫情衝擊致收入受影響之在職弱勢勞工，提供其生活補貼，維持其生活所需，補貼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	&amp;nbsp;	&amp;nbsp;		二、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申請生活補貼：			（一）、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二）、109年3月31日已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在加保中。		（三）、109年3月之勞保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2萬4千元(含)以下。		（四）、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萬8千元。		（五）、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三、補貼金額：	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一次發給3個月，共計3萬元。	四、申請期間及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者，應於109年4月20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向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郵寄至職業工會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職業工會再送勞保局審核。	五、申請人應備文件、資料：			（一）、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之生活補貼申請書		（二）、申請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			六、職業工會辦理事項：			（一）、職業工會收受申請書並檢覈完畢後，應將每日收件於當日下午5時前鍵送勞保局辦理，各項鍵入資料請逐一檢查正確無誤，以免影響補貼核發：		職業工會受理申請配合注意事項					網路申辦單位：經職業工會授權指派之經辦人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之「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點選「生活補貼申辦作業」，以網路申報方式向勞保局辦理。			※&amp;nbsp;「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操作手冊			非網路申辦單位：將申請資料製作媒體申報檔，媒體檔加密後併同工會出具之函文送交勞保局所轄辦事處再轉送局本部辦理。			※&amp;nbsp;申報格式及說明、加密方式						（二）、申請文件、資料正本由職業工會保存5年，勞保局得隨時查對調閱。			七、申請流程：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防疫期間請注意保持社交距離。		（二）、申請生活補貼違反「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相關規定者，應不予發給；已發給者，申請人應返還補貼。			九、申請Q&amp;A：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之生活補貼Q&amp;A	十、諮詢窗口：			(一)、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5555。		(二)、各地辦事處地址 電話及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一覽表			十一、書表及檔案下載：			(一)、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之生活補貼申請書		(二)、職業工會媒體申報格式及說明		(三)、職業工會受理申請配合注意事項			十二、相關法令規定：			(一)、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之申請相關事項公告		</description>
        <pubDate>Mon, 20 Apr 2020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12</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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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修正為23,800元</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link>
        <description>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修正為23,800元，並自1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投保薪資為23,100元之全時工作被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自是日主動調整為23,800元，投保單位不需申報基本工資自109年1月1日起從每月23,100元調整為23,80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配合基本工資調整，投保薪資第1級修正為23,800元，餘各投保薪資等級之金額均予維持，修正後分級表仍為16級。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勞工及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月投保薪資增訂23,100元等級，其餘等級及月投保薪資下限均維持原規定未變動。配合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修正，本局將自109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108年12月份月投保薪資為23,100元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部分工時、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除外），保險費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投保薪資調整通知函將印製於108年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同年11月下旬寄發投保單位，同時公告於本局e化服務系統。經本局調整投保薪資的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載於109年1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09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網路申辦單位請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下載)，屆時請詳細核對，並儘早於保險費繳款期限前反映不符事項。投保單位於108年12月1日起申報全時工作之勞工月投保薪資調整或於109年1月1日起申報渠等加保時，請自23,800元起申報。109年1月1日起適用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分擔金額表」，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首頁「大家常用的服務」\「常用書表下載」專區查閱、下載，亦可至該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簡易試算」\「勞保、就保個人保險費試算」專區試算應分擔之保險費。</description>
        <pubDate>Tue, 10 Dec 2019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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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工會溫馨提醒，如有以下情形請盡速來工會辦理退保。</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7</link>
        <description>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及入監服刑的人，不可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amp;nbsp;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為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只有經公司派遣出國提供服務的勞工朋友才可以由原投保的公司繼續加保。而職業工會有組織區域的限制，只有在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從事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才可以由工作所在地的相關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amp;nbsp;勞保局表示，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的人，如果不是由公司派遣出國工作，因為從業地區已經不是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區域範圍，當然不可以為了延續勞保年資，而繼續由職業工會加保。&amp;nbsp;另外，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人，是可以繼續參加勞保的。但如果是已經遭法院判決確定，入監服刑的人，也不可以在職業工會繼續加保。&amp;nbsp;勞保局呼籲，長期在國外或大陸居住工作或入監服刑的勞工，如仍在職業工會加保，應儘快通知職業工會辦理退保，以免日後經勞保局查明後取消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還會影響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description>
        <pubDate>Thu, 18 Oct 2018 16:0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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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勞保與國保~傻傻分不清楚嗎???</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8</link>
        <description>勞保與國保~傻傻分不清楚嗎???各位滿25歲~65歲之間沒有勞保的朋友們，妳們可知道國民年金是強制加保的嗎?只要沒有勞、農、公保一律強制加保。政府急於實施國保的真正目的，是在儘早切割3000元敬老福利津貼的『日落條款』。國保的開辦是從開辦日開始讓65歲以下的國民，一律必需按月付費繳錢，日後才有資格向政府領取『老年年⋯⋯金』的權利。勞保年金跟國民年金的退休金差別在哪？國民年金保險開辦第1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當時為17,280元）為月投保金額。第2年起，則視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是否達5%，再依該成長率調整。月投保金額原為17,280元，104年1月1日起調整為18,282元。由於國民年金保險的目的是提供被保險人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所以每一位被保險人的月投保金額都一樣，無法依個人意願調高。但勞保年金可依你的收入去做調整，投保薪資越高，投保時間越久，自然領的退休金就會越多喔，所以越早加保對您的退休越有幫助喔。國民年金跟勞保年金哪個比較有利？國民年金保障少，退休金更少。勞保有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死亡等七大保障，還有職業災害的保障。大台南勞動力援助人員職業工會 關心您！</description>
        <pubDate>Sun, 20 Nov 2016 16:0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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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勞工保險的投保年資是以實際投保日數計算。</title>
        <link>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link>
        <description>勞工保險的投保年資，是以被保險人實際投保日數計算，未連續投保期間，投保日數累計滿30日，以1個月計算，累計12個月為1年。至於平均投保薪資則視被保險人當月的投保紀錄，只要當月有加保所申報的投保薪資均會列入計算基礎。&amp;nbsp;有關勞保老年年金給付的計算方式，現行規定是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保險年資，乘以0.775%，再加計3,000元；或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保險(投保)年資，乘以1.55%，二者擇優發給。由於社會時代遷變，服務業及非典型工作型態興盛，勞工從事工作參加勞保，常有當月未投保滿足月的情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目前的作法是站在最寬鬆及對民眾最有利之角度思考，只要勞工有從事工作參加勞保，當月不管工作天數，會按所申報的投保薪資列入計算基礎，再選取最高60個月的投保薪資來採計為平均投保薪資。&amp;nbsp;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為防止少數個案，利用短期加保並以較高的投保薪資申報，藉以提高平均月投保薪資巧取給付的弊端，平常即對異常投保情形加強查核，亦研議從制度面建立更合理的採計方式，以健全勞保局財務，例如全月累計加保的日數達15天以上者，才採計當月的投保薪資。惟相關方案之擬定，亦需經多方審議研議，修法後才可能施行，目前研議的方案都還在討論階段。</description>
        <pubDate>Thu, 17 Nov 2016 16:00:00 +1600</pubDate>
        <guid>https://aaa.tngogo.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9</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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